视环会—环保行业线上展会
当前位置:重工机械网>新闻首页>政策法规

《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

2020-06-22 10:59:14化工仪器网阅读量:3985 我要评论


导读:《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油品运输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现有油品运输工具的油气排放管理,以及新购置的油品运输工具的登记及其使用后的油气排放管理。

  【重工机械网 政策法规】近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防治大气污染,*组织制修订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有关单位,请有关单位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0年7月15日前反馈至*,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
 
  《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油品运输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现有油品运输工具的油气排放管理,以及新购置的油品运输工具的登记及其使用后的油气排放管理。
 
  其中,控制要求包括油罐车排放控制、油船排放控制两个方面。油罐车排放控制要求有:1.油罐汽车和新投入使用的铁路罐车应具备底部装卸油系统,并具备油气回收功能。2.油罐汽车底部装卸油系统公称直径应为100mm,底部装卸油系统包括卸油阀、紧急切断阀、呼吸阀、防溢流系统及连接管线等。3.油罐汽车油气回收耦合阀、底部装卸油密封式快速接头应集中放置在管路箱内。多仓油罐汽车应将各仓油气回收管路在罐顶并联后进入管路箱等。
 
  油船排放控制要求有:1.油船应设置密闭油气收集系统和惰性气体系统。2.油船油气收集系统应将油船装载油品时产生的油气密闭输入油气处理装置。3.油船应在每个油仓设置独立的透气管线,每个透气管出口应安装一个压力/真空阀,透气出口的排气速度不小于30 m/s。4.油船应采用封闭式液位监测系统测量油仓液位高度、油气压力和温度。
 
  关于排放限值,标准规定:油罐汽车油气回收系统和油气回收阀密闭性执行表 1 规定的排放限值。
  大气污染物监测的一般要求包括:1.运输工具所属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和HJ 819 等规定,建立企业自行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油罐汽车油气回收系统和油气回收阀密闭性每年至少开展2次自行监测,原始监测记录至少保存3年,并公布监测结果。2.油罐汽车生产企业应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对油罐汽车油气回收系统和油气回收阀密闭性进行检测,将检验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开。3.采用光离子化检测仪对油罐汽车油气回收耦合阀、铁路罐车人孔盖、油船油气回收管道盲板进行泄漏检测,检测方法按 HJ 733 的规定执行。
 
  与2007年发布的标准相比,上述新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调整适用范围为原油、汽油(含乙醇汽油)、航空煤油、石脑油运输过程;2.将《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更名为《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3.增加油船控制要求;4.修改油罐汽车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限值;5.增加油罐汽车压力在线监测要求。
 
  更多详情请点击以下附件:
 
  原标题:《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重工机械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工机械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重工机械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全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
推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