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环会—环保行业线上展会
当前位置:重工机械网>新闻首页>政策法规

推动光伏+水务、光伏+生态修复等应用,《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

2023-07-04 09:19:01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阅读量:263 我要评论


导读:日前,《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全文发布,要求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14.4%以上。新增能源消费量优先由可再生能源提供,可再生能源电力、供热的比重力争分别达到25%左右、10%左右。

  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是推进能源革命和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重大举措,是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必然选择,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新生动力。为积极响应国家顶层设计要求,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并于2023年6月28日发布了《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下称《方案》)。
 
  《方案》分别明确2025年、2030年两阶段目标:
 
  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达到 1160 万吨标准煤以上,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 14.4%以上,力争达到 15%以上。新增能源消费量优先由可再生能源提供,可再生能源电力、供热的比重力争分别达到25%左右、10%左右。
 
  全市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 435 万千瓦左右,可再生能源耦合供热服务面积达到 1.45 亿平方米左右,外调绿色电力规模力争达到 30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 21%左右,新建重点区域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原则上不低于 20%。

 
  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可再生能源发展与城市规划建设高度融合,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电力供应加速脱碳,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有力推进,适合北京城市特点的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为此,《方案》指出,北京市将着手加快重点领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重点区域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应用、推动重点行业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创新驱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管理机制。
 
  六大阳光工程
 
  1.实施阳光园区工程。实施“产业+光伏”应用,在生物医药、仓储物流、文化创意、汽车、电子等产业园区,大力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新建园区将光伏发电作为建筑、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条件,推进既有园区和重点用能单位光伏屋顶改造,通过智能化升级改造强化光伏发电应用,打造阳光示范园区。推进顺义区、大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开发试点工作。到 2025 年,新增阳光园区光伏发电装机达到 90 万千瓦。
 
  2.实施阳光惠民工程。大力支持新建居住建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应用光伏发电系统,加强农村地区住宅光伏标准化管理,推动农宅光伏发电应用。将光伏发电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重要内容,在电力设施更新中优先安排光伏综合应用。到 2025 年,新增阳光惠民光伏发电装机达到 40 万千瓦。
 
  3.实施阳光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推广交通、水务、能源等各类基础设施领域光伏发电系统应用。到 2025 年,新增阳光基础设施光伏发电装机达到 30 万千瓦。推动“交通+光伏”应用。加快轨道交通车辆段、交通枢纽等设施光伏发电建设,合理利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服务区屋顶及隔音墙、边坡闲置空间,实施光伏发电工程。鼓励停车、充电设施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在不改变停车用途、不影响周边环境、不增加建筑功能的前提下,支持符合规划的露天停车场建设光伏车棚,大力发展光伏智慧充电桩综合应用。
 
  推动“水务+光伏”应用。在具备条件的新建自来水厂、再生水厂同步实施光伏发电工程,具备条件的既有水务设施加快推进光伏发电系统改造。
 
  推动“能源+光伏”应用。推进垃圾焚烧厂、燃气电厂实施光伏发电应用。新建及改扩建数据中心实现光伏发电应用尽用。
 
  推动“生态修复+光伏”应用。将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作为生态修复的新方式,推动关停和废弃矿区、垃圾填埋场等场景规模化开发光伏电站工程。
 
  4.实施阳光乡村工程。加强规划设计管理,推动光伏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相融合。推广“农业+光伏”,鼓励设施农业配套建设光伏发电工程,加快延庆、平谷等农光互补示范项目实施,建设低碳设施农业园区。推广“农村+光伏”,在乡镇政府、村委会等村镇公共机构应用光伏发电,用光伏发电支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到 2025 年,新增阳光乡村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0 万千瓦。
 
  5.实施阳光商业工程。将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纳入新建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务建筑设计方案,支持商场、写字楼、宾馆、饭店等建筑实施光伏发电工程。在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建筑地方标准中明确光伏发电应用要求。到 2025 年,新增阳光商业光伏发电装机达到 10 万千瓦。
 
  6.实施阳光公共机构工程。新建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市属公共机构配套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推进市区两级既有公共机构光伏应用改造,加快城市副中心、平谷区级公共机构光伏改造试点工程实施。加快实施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二期工程等建筑光伏一体化示范。到 2025 年,新增阳光公共机构光伏发电装机达到 10 万千瓦。
 
  原标题:北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版权与免责声明:1.凡本网注明“来源:重工机械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重工机械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重工机械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全部评论

昵称 验证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新闻
推荐产品